破产重整程序的目的在于挽救仍有延续价值和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企业,帮助债务人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恢复经营能力。重整计划作为破产重整程序的核心法律文件,往往要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问题。出资人让渡所持有股权以便引进新的投资方是目前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普遍做法。当出资人所持股权上附有负担时,如不能妥善协调处理,引进重整投资人的股权变更登记将无法顺利进行,这也将严重阻碍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文章试讨论分析破产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上附有负担时的解决路径和立法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