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时共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大类进行,而普通类又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志愿录取两类。自2017年以来,平行录取志愿数最多可填80个。经过五年实践,学生和家长、学校和教师对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冲稳保”策略等方面的了解不断清晰、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