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初,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在中央组织部和陈云部长直接领导下,河南省委紧急撤退豫西、豫中、豫西南和豫南地区区委以上干部和过“红”的党员,史称“撤干”。“撤干”的直接原因是河南党组织面临被破坏的危险;“撤干”在秘密状态下进行,不得经过党的公开机构;未能撤离的干部立即实施隐蔽,长期埋伏。至1942年底,河南省委共计向延安撤退干部100余名,向豫鄂边区及其他地区撤退干部300余名。河南“撤干”有效地保存了革命的骨干力量,进一步取得了白区党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