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财建[2018]30号各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港航主管部门),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港航主管部门):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