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种子事业法制化建设

作者:杨红旗; 李磊; 董薇; 梁慧珍; 郝仰坤*
来源:种子科技, 2022, 40(13): 130-132.
DOI:10.19904/j.cnki.cn14-1160/s.2022.13.043

摘要

我国种子事业发展经历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管理到改革开放后的《种子管理条例》管理,再到加入WTO后的《种子法》管理,初步形成以《植物新品种保护例》和《种子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种子法制体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加强种子事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种子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种子产业科技自立自强和种源自主可控,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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