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秉持既要"用起来"又不能"炒起来"的原则,顺应土地功能转换、农民代际更替、人口城乡双向流动等重大结构性变化。在承包地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发挥集体所有权在互换并地、土地整治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对承包权进行适度赋权,预防承包权权能过大可能

  • 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