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村庄的区位条件和基层政府规划管理、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较大差异决定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在不同地区会呈现不同的现实状态。通过对义乌、余江和湄潭等东中西部三个地区试点案例的典型做法进行总结和理论概括,在守住农民利益不受损、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和耕地红线不突破的前提下,以“三权分置”制度顶层设计为指引,破除宅基地制度变革的关键障碍,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潜力,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具体途径和实现方式,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城乡区域新发展格局,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动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中国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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