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公据应用范围很广,可用作路证和贸易许可证明,身份、资历等人事证明,土地等不动产产权证明,纸币和有价证券,减免赋役证明和出版物版权证明等诸多方面。其内容包括持据人的申请词、发证机关的批准词、发证时间和用印、审批人的押署等四个部分。宋代公据同时具有证明文书、担保文书、司法文书等多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