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4月1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构建集中统一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也对各级政府的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文章在对福建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多年实践经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打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