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评价永康市饮用水中铅、砷等12种污染物经饮水途径对人体的健康风险,为饮用水健康风险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2022年根据永康市8大供水厂的供水范围,选择44个监测点开展监测,分别于丰水期和枯水期采集共198份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进行检测。运用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定量分析永康市饮用水中As、Se、Hg、Cd、Cr(Ⅵ)、Pb、Cu、Zn、Fe、Al及CHCl3、CCl4的非致癌风险值和致癌风险值。结果 2022年永康市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中,除2份末梢水铁含量不合格外,其余上述11种污染物含量均符合GB 5749—2006限值,总体合格率为98.99%。居民摄入自来水非致癌总风险值为0.934,处于可接受范围内;总致癌风险值为3.204×10-5,存在潜在的致癌风险;其中砷的暴露对非致癌风险和致癌风险贡献率均最大,三氯甲烷的致癌风险也高于10-6的可接受风险。总体风险值水源水>末梢水>出厂水;丰水期的风险值要高于枯水期。结论 永康市饮用水中经饮水途径暴露铅、砷等12种污染物产生的致癌风险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非致癌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其中砷的健康风险贡献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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