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案例2013年11月,A房产企业委托K税务师事务所对其开发楼盘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开发类型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非住宅。事务所对整个项目合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并出具报告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0元,已缴土地增值税额110万元,应退土地增值税税额110万元。A企业向B税务机关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作出退税处理,并于2014年6月将税款退还给企业。2015年10月,税务机关在后期自行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要求企业退回退还的土地增值税,并对三个类型进行分别计算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