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眼损伤法医临床鉴定过程中伪装、夸大视力下降案件的特点,以及鉴定实践中的注意事项。方法 收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在2019—2022年期间受理并最终认定存在伪装、夸大视力下降情形的眼损伤鉴定案例,统计分析案件的性质及其一般情况、致伤物及损伤类型、视力表视力及眼部检查情况。结果 39例中11例系伪装双眼视力障碍,损伤类型多为眼附属器损伤,损伤方式多为拳击伤,伪装或者夸大视力下降范围在0.05~0.4之间。结论 在眼损伤鉴定实践中,不能仅依靠病历记录的诊断以及被鉴定人的主诉视力进行鉴定,视力下降的认定需明确结构损伤的程度,切不可因为存在眼部器质性的损害即认为视力下降与外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