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人的心理矫治是心理学干预和预防犯罪行为的重要方法,但在这一工作中还存在措施疏漏、矫治无效甚至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等诸多问题。刑事法治要求,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矫治工作必须纳入刑事诉讼的领域,达到法律适用上的统一性并坚守形式理性。因此,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对针对犯罪人所进行的心理矫治活动加强法律监督,以确保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