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2年2月28日)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为召开大会做好准备;作出2个改革决定,听取审议1个专项工作报告,还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任免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也是接受代表和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同志充分肯定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一致认为,过去一年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