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和解是世界各国解决刑事案件的重要手段,其在消除争端和分歧的同时也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刑事案件解决效率,也为加害人提供了自新机会。我国古来推崇"以和为贵"思想,这与刑事和解基本思想不谋而合。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犯罪率上升,刑事和解制度的高效性与低成本性能很好应对此不利局面。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早已加入了相关条款,但由于运用时间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提出相应刑事和解制度完善构想:扩大适用范围、降低加害人达成和解的难度、增设专门刑事和解调停机构、完善刑事和解监督体系,以期突破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