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宽后又反悔上诉现象,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经收集数据发现,此现象主要集中在侵财类、人身伤害类罪名,主要原因是认罪认罚从宽性质告知不全面、事实透明度、自愿性保障欠缺等。实践中可以通过探索证据开示、保障认定事实、量刑优惠可视化、扩展协商空间、提高量刑能力等方式,减少认罪认罚从宽后反悔上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