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建构良序社会方式的发展,本身内生治理功能。只有片面的发展模式,才形成发展与治理的两分。使治理回归发展本身,需要消解以经济可持续高增长为主题的“快发展与浅治理”之内在矛盾,因为这种“快发展”事实上成为加速环境破坏的显性力量。并且,以“快发展”为导向的浅治理,也构成环境破坏的隐性方式。消解这一环境破坏的隐显方式,需要通过“发展行为主体”和“发展方式”的改变来带动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整合治理。其基本方式是遵从边界、尊重规律,探索“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合力,构建上下会通治理的社会方法,恢复性重建回归常态、身体力行和简朴俭用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