囿于专业的限制,民事鉴定的有效质证一直是司法实践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参照,对民事鉴定的分析、研究方式等进行总结,可归纳出民事鉴定有效质证的个别进路。具体而言,要重视鉴定资质的质证,打破先验确证,要从引用的依据性文件中找出矛盾点,要善于利用鉴定人出庭让其自行证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