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作者:王兰英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 2018, (07): 57.
DOI:10.16702/j.cnki.cn31-1590/d.2018.07.049

摘要

<正>"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管子·明法》【释义】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运用法律治理国家,就会像举手投足那样轻而易举。【作者简介】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管氏,字仲,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

  • 单位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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