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财办〔2020〕13号)实施后,预算单位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与此同时,单位会计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在这两个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部分会计核算账务与一体化规范中制定的规则存在诸多实际问题,由于进入一体化的单位核算环境变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处理账务出现许多疑难问题,本文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执行过程中对政府会计制度核算产生的影响及建议作如下探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