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游徼与亭长关系考论

作者:张钧宁; 林永强
来源: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23(04): 10-16.
DOI:10.16148/j.cnki.cn32-1743/c.2023.04.012

摘要

汉代游缴与亭长都是维护地方社会治安的下级官吏,两者在具体职务上相互配合、关系密切,且在秩级上也有区别,但两者并非隶属关系,在具体职务上的配合也要区分案件性质。同时,两者在具体职能上也有差异,亭长拥有固定辖区,游缴更重巡查乡里。两者都直接对县廷负责,皆隶属功曹。研究表明,二者虽无隶属关系,但游徼对亭长具有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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