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6月20日,全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通过。文章结合我国档案法治的新变化,从档案利用角度总结了新法此次修改的具体内容,分别是:明确档案利用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鼓励新技术在档案利用方面的转化、缩短档案封闭期、扩大档案开放利用主体范围、加强档案馆文化教育服务功能、新增法律救济条款、完善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制度等。新《档案法》对档案利用方面的修改具有科学性,表现在提高了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效率、贯彻档案服务社会化的观点、提高档案利用工作水平方面,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档案利用工作的发展,为未来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