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质发[20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总结前几年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制定了《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

  • 单位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