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办发[2019]5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精神,健全我省融资担保体系,推动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升级,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