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对于离婚经济补偿做出了一些新规定。其中,家务费和空床费是很多离婚案件中重要的经济补偿问题,尤其是家务费的出现,对于大多数女性而言,为其在离婚时提供了经济补偿保障。但是对家务费、空床费如何界定,以及当两个权利与其他法律规范的权利义务发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仍然存在争议。本文主要针对家务费及空床费相关问题背后的实质性理论展开研究。例如,家务费计算公式为何不能一贯套用,家务费中具有特定人身身份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生育补偿应不应该纳入家务费的范畴,空床费的权利是否应该得到法律支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