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刑法》规制是规范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然而我国《刑法》中仍存在现有食品犯罪罪名狭窄、犯罪条文规定不完善、罚金刑范围不明确、从业禁止制度规定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整理总结我国近些年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一定的建议,例如,《刑法》可将食品安全犯罪归类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同时修改罪名,扩大规定范围;完善罚金刑制度;明确从业禁止制度。希望本文能为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的改进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