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那么,如何加快建立?目前各级政府现代财政制度是什么水平?这些问题客观上要求构建一套现代财政制度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构建了以财政自给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财政透明度、预决算偏离度、地方政府债务率、税收占比、直接税占比7项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TOPSIS法,对我国东部8省市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水平进行衡量。研究表明: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中,东部8省市排名较为稳定,仅山东省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主要原因在于提高财政透明度,加大预算约束性。基于此结论,本文提出了提高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水平的政策建议。

  • 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