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亟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以克服。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法建设应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之大局。目前,学术界主要以财政收入筹集为中心建构税法理论,对税法的调控作用尤其是促进发展职能重视不够,难以解决在新发展阶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鉴于此,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应融入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税法的促进发展职能,重视税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生态文明方面的作用,在法治框架下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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