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笔者在工作中经常遇到使财会人员颇为困扰的几个问题:企业"报销"职工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允许计入企业损益或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上述为职工承担或支付的费用是否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必要?由此也引申出一种常见的误区,即认为向职工"报销"的费用等同于允许计入企业损益,进而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列支。这种做法不仅混淆了职工和企业责任的分界,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财会与涉税风险。笔者结合财会制度与税收法规,剖析隐藏在"简单"的财税处理背后的风险,并给出防范上述风险相应的处理建议。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