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在分析档案标准化制度及其技术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当前行业标准编修中存在部分标准内容越位、编修技术错误频发等问题。结合我国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文章认为加大对支撑标准编修的基础性标准的宣传,区分标准与法规的界限,完善档案工作标准化法规及编制标准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