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8月14日,南京大学两名学者在《新华日报》发表"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一文,提出了设立生育基金的设想。文章建议,国家应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领取生育补贴。如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笔者认为,用强制性个人缴费实现家庭之间来互助共济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