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在不断推进,我国政府根据相关的法律对房屋进行征收并且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些都属于其法定职责,因此,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有两种: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在进行房屋征收工作中,将会涉及到多种多样的法律条款以及地方调理制度,虽然已经将法律作为工作的基础,但是无论是无偿征收房屋还是有偿征收房屋,依旧会涉及到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