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国投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加

  • 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