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文科建设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全日制法律硕士的主要去向是法治实务部门。面向实践是该类人才培养的基本导向。法学院校是学位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但难以独自承担实务型人才的培养任务。协同培养是提高全日制法律硕士质量的必由之路。“深协同”才有“高质量”。就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而言,“深协同”的模式包括校内协同、校际协同、学校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协同以及国际间协同;内容包括吸收法治实务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到专业教学的全覆盖;具体路径主要是加强学科特色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案例库建设;效果评定由学生、用人单位和培养单位三方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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