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是驱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理论上,政府能够减少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效率损失,但实践中却充满争议。由于时代背景、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中美两国政府对创新的支持政策具有不同特征。美国政府的政策出发点通常不具有明确的商业目的,而是通过衍生的"副产品"对创新产生重要影响;中国政府的创新政策则更具有针对性,运用多种财政金融工具,充分实施产业政策,存在明确的商业目的。此外,美国政府较为注重创新制度建设,创新主体分工明确,较少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动;中国政府则采取多元化的创新政策直接干预市场主体,且各部门分工较为模糊。当前,美国处于后领先阶段,具备良好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能力,政府主导的基础研究引领世界科技前沿,而中国处于后追赶阶段,创新政策处于由"引进—吸收—再创新"模式向自主创新模式转型的阶段,有许多关键技术被美方"卡脖子"。对比之下,中国仍需取长补短,才能实现创新实践从追赶阶段到领先阶段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