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和解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及限度

作者:翟业虎; 李川
来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 23(03): 53-110.
DOI:10.19411/j.cnki.1007-7030.2019.03.006

摘要

民事执行和解是债权人对既得权利的让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当事人意思对公法程序的突破,不可仅以当事人合意为其生效要件。分析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厘清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考究执行效益与司法资源的保护,进而确认民事执行和解司法审查的必要性、落实司法审查的限度,进一步完善执行和解司法审查制度。

  • 单位
    首都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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