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以(2018)沪03刑终25号刑事裁定书,认定李某侵犯著作权罪成立,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审理虽已划上句号,该案留给我们的思考并未完结。纵观该案性质的认定和处理,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其一,该案行为人李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其二,该案究系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其三,该案经营数额如何认定。这些问题,不仅是侵犯著作权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其实也是刑法理论研究中的争议焦点。因而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对该案判决进行评析,无疑有助于法律的准确理解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