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在《李尔王》中安排了一个"恶人式"的结局,这样的结局在约翰逊看来缺乏"道德公正性",但《李尔王》在推动道德教化、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却有着非凡功能。这是在艺术自律前提下实现的一种艺术伦理,是审美正义性的诉求,故其结局能经受时间的考验。从"道德公正性"和"审美正义性"的角度分析《李尔王》的经典性及结局的不可更改性,说明了"道德正义性"与"审美正义性"之间不存在必须一致的统一性,审美正义性可以使作品中所隐含的或缺席的道德被读者的共情能力唤醒,从而实现道德的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