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有人民的帮助和支持,政府不可能独自驯服腐败。面对我国预防干警和公务人员人数之比的悬殊、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硬性要求,动员广大公众参与反腐斗争是国内外形势的客观需要。现实表明,我国已具备了公众参与反腐的理念、制度、主体、平台四个运行条件,但同时也须看到,当前还存在着部分公众参与反腐的意识比较淡漠、参与反腐的制度依然存在漏洞、参与反腐的渠道仍然不够畅通、参与反腐多呈碎片化和香艳化四个制约反腐的现实性问题。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今后,我国可以通过开展公众参与反腐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反腐的法律制度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等路径,推进我国公众参与反腐的斗争。

  • 单位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