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大型水电工程监理服务时段、内容变化,或重大施工组织设计调整与优化时,均需修订、补充监理规划。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达不到监理规划全面修编时,可以通过补充监理定员、定岗、定责的"三定"方案对监理规划进行补充。"三定"方案应侧重于对工程项目管理目标,控制风险源与风险防范对策,监理机构组织、服务工作体系等专门明确,保证针对性、可操作性、简捷,使工程的进度、质量、费用、安全和环保水保等五项总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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