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卫妇幼[2019]20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为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保健与临床实现融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生命全周期健康保障,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国家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结合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