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书目录是目录学家对各类法书进行编目、说明从而形成的著作。从历史所遗近千种法书目录来看,由于长期处于“失语”状态,故而对其类型的划分,要晚到近代金石学、艺术学的兴起方见述论,且尚嫌狭仄,学理不足。据法书的形成方式,收录的法书载体、书体、时代、地域和书家数量,编撰作者的身份、目的,法书目录的内容、形式等十个标准,可以闭环式地对历代法书目录进行观照而分为28种类型,而诸类型中,亦存在着“互著”和“别裁”之处。可以看到,法书目录与古籍目录在类型上有着交错重叠而又界域分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