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政务信息获取权以知情权为基础,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秩序价值双重面向。图书馆的服务宗旨与公民信息获取权在客观秩序价值上相一致,以此为基础建立起的政务信息获取体系应当包含行政机关、公民个人和图书馆三方力量,并充分发挥图书馆保障公民政务信息获取权的职能,通过完善图书馆政务信息共享体系形成对政务活动的合力监督。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黄河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