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使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2—2018年4轮追踪调查的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工具变量法,实证检验社会文化组织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本文发现,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会文化组织的存在显著提升了农村居民幸福感,不同类型的社会文化组织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差异。此外,农村社会文化组织数量的增加也会促进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异质性分析表明,农村社会文化组织对女性、中年人和老年人以及居住在富裕村庄的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对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较弱。机制分析表明,农村社会文化组织能够通过营造和谐的村庄氛围和家庭氛围、促进农村居民身心健康来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

  • 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