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团体作为第三方主体参与教育评价,能够提供更加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当前,社会团体参与教育评价存在社会认可度不高、独立评价性不强、核心竞争力不够等问题,其实质是制度保障的规范性不足、评价水准提高不快、既得利益群体的抵制与排斥。因此,必须在教育改革框架下加快推进社会团体参与教育评价的机制创新,要突出体系化,将社会团体参与评价置于评价体系中考量,明确权责分配,科学设定门槛,构筑指标体系,建立持续运转形式;要突出链条化,对社会团体评价实施延伸评价,加强事前确权,做好事中调整,强化事后评估;要突出开放式,处理好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育主体的多方关系,努力实施多元主体协同评价;要突出服务性,以服务角色的强化、教育质效的提升、自主客观的评价作为社会团体参与教育评价的未来发展方向。

  • 单位
    邢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