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仲裁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具有管辖权,即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原则,在国际以及国内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这一原则体现了仲裁庭与法院的关系,也体现了仲裁庭的自治权的范围。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虽然能够使法院更好地行使对仲裁庭的监督,但是这种限制不利于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应当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