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被正式写入法律条文。根据最新通过的《土地管理法》第18条: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此前,在2019年5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