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导致监管范围和工作内容产生较大改变。要对农民负担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减负工作长久开展,需要创新监管工作思维方式。保证农民负担水平处于合理较低水平,以促进农村地区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