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强调与重视法治社会之建设,但其仍处于制度积累与转轨时期,同时其法治文化基础极度薄弱,表现之一即法律意识的匮乏。法律意识的型塑面临传统法律文化观念、思想、教育等因素的障碍。为此,通过道德意识重塑、市民社会生成、法治教育革新、法律继受融合等方式,进行法律意识改进与塑造,从而真正形成以人为目的之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