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18]4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4月17日